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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两期法医毒物司法鉴定人“理论+实操+考核”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9-04-19   点击次数:1000

2019年3月到4月,由内蒙古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主办,内蒙古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法医毒物(仅限人体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司法鉴定人培训班分两期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共培训学员90余人。


第一期开班仪式

 

第二期开班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晨亮局长,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乔明副局长,迪安鉴定事业部郭兆明技术总经理,内蒙古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陈云林院长,迪安鉴定法医毒物首席专家王玉瑾教授等分别出席了两期培训开班仪式。


▲晨亮局长在第一期开班仪式上发表讲话

 

 

▲乔明副局长在第二期开班仪式上发表讲话

本次参训的学员大多为拟申请法医毒物(乙醇)鉴定资质的鉴定技术人员,既往相关实践经验有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切实响应国家“先培训后上岗”和终身学习的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范(GA/T 1073-2013《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的相关要求,与内蒙古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创新采用“理论+实操+考核”的模式,让学员在实践和考核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为学员日后在人体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工作中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培训考核满意率为79%,通过率95%,补考通过率100%,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学员在进行实操训练

学员对本次培训作出高度评价,表示本次培训大大提升了自己对科学、准确、独立的完成相关实验操作和结果分析方面的能力水平和自信心,并希望内蒙古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日后能继续举办更多的专业培训,为自治区鉴定技术人员打造一流水平的继续教育平台。

 


▲第一期学员合影

晨亮局长表示,本次培训模式创新,三位一体,培训效果好,不仅大大提升了司法鉴定人对酒精检测的认识,而且通过实际操作,很好地体现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这种培训模式值得坚持。乔明副局长也希望研究院能够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日后的内蒙古地区司法鉴定人培训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期学员合影


供稿:内蒙古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 赵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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