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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内蒙古迪安鉴定通过CMA现场评审
发布时间:2019-12-02   点击次数:1000

     

      11月2日至3日,CMA评审专家组组长敖继红及组员王永在、陈纯华、刘舜,对内蒙古迪安恒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现场评审,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晨亮局长、乔明副局长、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梁燕茹调研员莅临指导并参加首次会议。迪安鉴定事业部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组刘莹经理全程跟评。


      晨亮局长表示,质量管理和监督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资质认定评审对于加强质量,确保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有效运行的有力保障。在《司法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18]89号) 文件发布后,自治区司法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沟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19]72号)文件。本次评审是文件发布后,自治区首家进行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希望内蒙古迪安鉴定力争成为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标杆。

 

      梁燕茹调研员指出,保障司法鉴定质量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希望在本次评审中,内蒙古迪安鉴定与评审组能在充分沟通、平等交流的基础上相互学习,为社会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本次评审为期两天,累计工作时长约24小时。评审组专家通过审查体系文件、检查仪器设备的检定和使用情况及有关档案记录、人员技术档案、培训情况记录、检验能力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等方式,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219-2017)的要求,对内蒙古迪安鉴定法医毒物、法医物证、微量物证、电子数据检验检测资质进行了全面的现场评审。在评审组专家的认真考评和悉心指导下,中心工作人员再一次加深了对资质认定相关要求的理解,在体系运行、专业技术方面更有所进益。


     
      敖继红组长对内蒙古迪安鉴定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宣布本次现场评审“基本通过”,希望能够根据评审组意见尽快进行整改,保持高水准的管理与高水平的鉴定。
 

      内蒙古迪安鉴定将认真贯彻整改项目,把在本次评审中学到的管理经验落到实处,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自我,为自治区人民提供优质、有保障的鉴定服务。
 
(供稿人:内蒙古迪安鉴定 王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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