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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迪安鉴定通过CMA现场评审
发布时间:2019-08-04   点击次数:1000

8月4日,CMA评审专家组组长刘乐君带领评审组成员对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少杰、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处长冯伯钧、副处长谭晶莅临现场指导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现场评审首次会议,评审专家组与领导初步了解掌握中心情况;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参观中心各实验室,并对中心的运行情况和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第三阶段,评审专家组宣布评审意见,一致认定湖南迪安鉴定各项工作基本符合要求,予以通过现场评审。同时,评审小组也指出了湖南迪安鉴定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希望湖南迪安鉴定能更快更好地发展。

▲申群翼主任现场汇报工作


 ▲评审专家组查看中心设备资料

陈少杰处长在指导评审工作的过程中提出,湖南迪安鉴定应充分把握此次评审机会学习管理经验,改进不足之处,力争成为省内鉴定行业的标杆。


冯伯钧处长对湖南迪安鉴定的工作表示认可,希望湖南迪安鉴定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认真整改,保持高标准的鉴定。


湖南迪安鉴定将按照评审专家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整改项目,举一反三,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合影留念

什么是资质认定(CMA)?

资质认定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也有人因通过资质认定加盖CMA标识,因此俗称资质认定评审为CMA评审。


司法鉴定是司法证明活动,为司法审判解决专门性技术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且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在各类证据之中处于核心地位,司法鉴定意见可靠性直接关系着案件的处理公正与否。


鉴于司法鉴定意见的特殊证据地位,司法鉴定的质量无法保证会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认证认可制度引入到司法鉴定行业。《决定》第5条中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供稿:湖南迪安鉴定 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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